選課規定

問題(Q)

解答(A)

1

學分學程期間,每學期最少須選修幾科?

每學期至少應選修一個科目。若當學期於加退選截止日止仍未辦理選課者,視為當學期未註冊,應予以退學。

2

學分學程期間,學生可以自行加退選哪些課程?

學生得於選課階段自行辦理加退選作業,惟僅能選修大學部課程,且學分學程課程不得申請停修。

3

學士學位期間,若截止前仍未選課會有何處置?

依學則規定應予辦理休學;休學期限已滿者,應予退學。

4

學士學位期間,每學期選課上下限為何?

每學期修習學分至少應選修一個科目,上限不得超過二十五學分,且不得申請校際選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