選課規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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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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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題(Q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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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答(A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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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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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分學程期間,每學期最少須選修幾科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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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學期至少應選修一個科目。若當學期於加退選截止日止仍未辦理選課者,視為當學期未註冊,應予以退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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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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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分學程期間,學生可以自行加退選哪些課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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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得於選課階段自行辦理加退選作業,惟僅能選修大學部課程,且學分學程課程不得申請停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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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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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士學位期間,若截止前仍未選課會有何處置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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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學則規定應予辦理休學;休學期限已滿者,應予退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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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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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士學位期間,每學期選課上下限為何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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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學期修習學分至少應選修一個科目,上限不得超過二十五學分,且不得申請校際選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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